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忆中国法理学家孙国华教授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律院校、中国人民大学、全国电大主编并出版了3种不同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的专著《法学基础理论》,以及《我国人民民主法制在社会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》等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 40 年如一日的法学基础理论教学和研究中,孙国华教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形成了自己的五个鲜明学术观点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首先,我国的法学必须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,必须做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既坚持又发展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律问题有很多论述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又对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科学的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场、观点和方法,这为识别潜藏在法律现象后的东西提供了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论武器。少数同志忽视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学的论述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产生了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,甚至用西方法学过时的一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观点,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进行所谓“创新”。这个问题的实质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要不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问题。因此,要繁荣我国马克思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义的法学,不仅要坚持,而且还要发展马克思主义。不坚持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上发展,不发展就不能很好地坚持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次,中国法学有它辉煌的过去,必将有它更辉煌的未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国封建时代的法学,儒法交融,德礼并重,在世界法律文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独树一帜,曾影响东亚各国的法律制度。近代中国的法学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本主义的法学是不发达的,因为近代中国社会基本上是一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动乱的社会。现在,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必将迎来法学大繁荣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发展的时代,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完全可以批判中国封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时代法学的糟粕,吸收其精华,并借鉴别国法律文化有价值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素的基础上,获得大发展。社会主义商品经济、市场经济的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展,社会主义民主的加强,国家的长治久安等,都要求加强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制,实行依法治国。因此,我国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必将出现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个更加繁荣的时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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