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9 - 张家口政协
P. 89

张家口房地产六十年回眸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48 年 12 月 24 日,张家口市第二次解放,山城重回人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怀抱。1949 年 3 月即成立了市公产管理处,按照市军管会和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民政府法令政策接收并管理公有房产。当时的公有房产包括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国民党政府管理的公有房产,政府依法没收战犯、汉奸、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的房产,代管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房产等,总计约 3.6 万间。解放初期房产管理的重点是清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和解决产权的确认和处理产权纠纷问题。由于张家口被日军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领多年,曾是伪蒙疆政府所在地,又经历两次解放,军地之间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私之间交织反复,产权情况十分复杂,为此市公产管理处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请有关方面权威人士成立了产权研究委员会,对有纠纷的产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问题逐件提交该委员会研究通过,解决了大量产权纠纷问题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51 年,公产管理处对全市公产房屋逐处逐院进行了丈量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记,钉上了“公产”牌,建立了房屋产权台账,记载了房屋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史沿革,为后来的管理留下了宝贵资料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时的公产房屋有一大部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、部队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校免租占用,有 1.3 万间房屋出租给市民和企业职工居住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部分房屋称为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,由房管部门收租和修缮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保障市民居住安全,房管部门每年对公房都要进行检查修缮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据资料记载,从 1950 年至 1955 年,每年翻修、整修的公房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 2000 间以上。刚解放的头几年,公产管理处的公房维修采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雇用私营建筑厂和临时工的办法。1952 年招收 26 名工人成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了工程队,有了固定维修队伍。1956 年招收瓦、木等固定工 16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多名。随着私房改造后房管部门房屋数量大大增加,房屋维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任务也更重了。1961 年援蒙回国工人分配到房管部门一批技术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,1964 年又招收 150 名学员学习瓦工、木工,1965 年招收房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员 30 名,房管部门管理和维修职工队伍逐步扩大。至 1980 年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65 -
   84   85   86   87   88   89   90   91   92   93   9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