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9 - 张家口政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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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口房地产六十年回眸
1948 年 12 月 24 日,张家口市第二次解放,山城重回人民
怀抱。1949 年 3 月即成立了市公产管理处,按照市军管会和市
人民政府法令政策接收并管理公有房产。当时的公有房产包括:
原国民党政府管理的公有房产,政府依法没收战犯、汉奸、官
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的房产,代管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
的房产等,总计约 3.6 万间。解放初期房产管理的重点是清理
和解决产权的确认和处理产权纠纷问题。由于张家口被日军占
领多年,曾是伪蒙疆政府所在地,又经历两次解放,军地之间、
公私之间交织反复,产权情况十分复杂,为此市公产管理处邀
请有关方面权威人士成立了产权研究委员会,对有纠纷的产权
问题逐件提交该委员会研究通过,解决了大量产权纠纷问题。
1951 年,公产管理处对全市公产房屋逐处逐院进行了丈量登
记,钉上了“公产”牌,建立了房屋产权台账,记载了房屋历
史沿革,为后来的管理留下了宝贵资料。
当时的公产房屋有一大部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、部队和
学校免租占用,有 1.3 万间房屋出租给市民和企业职工居住,
这部分房屋称为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,由房管部门收租和修缮。
为保障市民居住安全,房管部门每年对公房都要进行检查修缮。
据资料记载,从 1950 年至 1955 年,每年翻修、整修的公房都
在 2000 间以上。刚解放的头几年,公产管理处的公房维修采取
雇用私营建筑厂和临时工的办法。1952 年招收 26 名工人成立
了工程队,有了固定维修队伍。1956 年招收瓦、木等固定工 160
多名。随着私房改造后房管部门房屋数量大大增加,房屋维修
任务也更重了。1961 年援蒙回国工人分配到房管部门一批技术工
人,1964 年又招收 150 名学员学习瓦工、木工,1965 年招收房管
员 30 名,房管部门管理和维修职工队伍逐步扩大。至 1980 年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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